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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外商投資企業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、中外合作經營企業、外資企業和外國企業?
時間:2016-09-17 作者:珠海企優金牌商務 【原創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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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企業,外國經濟組織,外國個人在中國投資舉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具有中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,這種形式就是外商投資企業。外商投資企業根據投資方式、分配方式、風險方式、回收投資方式、承擔責任方式、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分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,中外合作經營企業,外資企業(也稱外商獨資經營企業)和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,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。無論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,中外合作經營企業,還是外資企業,它們共同的基本特征:都是依照中國的法律程序而設立的企業;其法律地位都有是中國企業法人;都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;開辦企業的資金中都有外國資金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,中外合作經營企業,它們與外資企業的主要區別就是外資企業是由外國企業,外國經濟組織,外國個人自己投資,自己經營,自己獲得利潤,自己承擔風險;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,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卻是外國企業,外國經濟組織,外國個人與中國企業、中國經濟組織共同投資,共同經營,共同分配共同舉辦的企業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除了共同點外,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是: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股權式中外合營企業,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契約式中外合營企業,它們的投資方式,分配方式,回收投資方式、清算方式、合作方式、風險方式不同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中外合營者對企業都有投資,并以同一貨幣計算投資、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、承擔風險和進行清算,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合營期間不得提取折舊費還本付息。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中外合營者對企業都有投資,但可以將各自的投資不作價,以提供條件與對方合作經營,不計算投資比例,不按投資比例分配,承擔風險和進行清算。分配,責任,風險,清算方式均由中外投資者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商定。